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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上米乐体育    发布时间:2024-03-06 23:49:38

  经营范围:建设监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电、冶金、化工、电子、轻纺、环保、能源、交通工程项目监理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机电设施,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设备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测试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测考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地震服务;新材料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设备与能源系统的节能项目、建筑围护结构改善热工性能的节能项目、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等节能项目的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施、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83.75%股权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特种专业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地基与基本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建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建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砂浆稠化粉生产,轻骨料及轻骨料制品、轻质商品混凝土、建材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测试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认证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室内环境检验测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计量技术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工程管理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设备、计算机、电器设备、环境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承接环保装备安装,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通信设施、环保设备、仪器仪表、危险化学品(见许可证)、纸销售,通信设施及环保设备维修(除特定种类设备),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以下限分支机构生产:组装生产环境监视测定设备控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贰级预应力工程项目施工;专业级预应力工程专项设计;钢结构和空间网架工程项目施工;建工、建材、工程机械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新产品的开发、研制、试销;波纹管制造和销售,预应力配件制造和销售,钢筋机械连接套筒制造和销售,锚具制造和销售(限分支机构制造),钢绞线的销售;钢材、混凝土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99.13%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生态环境科技、建设工程技术、交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服务,生态资源监测服务,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产品检验测试服务,环保设备和仪器销售、安装、维修,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以上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总额度。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下属14家控股子(孙)公司开具银行保函提供授信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企业具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部分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14家控股子(孙)公司开具银行保函提供授信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满足子公司相关业务在投标以及履约过程中开具保函的实际要,所申请额度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孙)企业来提供担保为34,690.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20%。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7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做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规范运作,同意推举林磊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临时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日常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部分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共享综合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及《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及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建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1、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董事会办公室(200032)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将股东身份凭证复印件在2023年6月16日下午15:00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本公司。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不设餐食接待。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59,847,706.99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629,841.40元,母公司2022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80,483,389.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05月29日,公司总股本409,861,1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070,832.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日常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真实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